《新加坡刑事诉讼法》规定,鞭刑对象仅限于50岁以下的男性(在这一点上倒还体现了对妇女的保护);对成年人最多可以鞭打24下;对7—16岁的未成年人也可以鞭打10下!在克林顿还在担任美国总统的时候,新加坡警察查明,新加坡某豪华住宅区的多辆高级小轿车被乱涂乱画乃美国人麦克西等人所为,而且被这个美国人涂鸦的物品多达454件,由此他被新加坡法院判处4个月徒刑,外加罚款及6下鞭刑的处罚。
这一下可捅了"马蜂窝"。美国人一向把自己看作世界老大,从来都是自信心爆棚,哪里受得了新加坡人给他们的窝囊气。于是,美国的舆论界大肆对麦克西进行声援,认为鞭刑违背人道。美国参议院也郑重其事地通过决议,要求美国政府阻止新加坡对美国人动用鞭刑。美国议会是立法机构,议院通过的决议有法律效力,所以美国总统克林顿通过外交途径向当时的新加坡总统王鼎昌紧急发出呼吁。怎么说美国也是世界头号超级大国,新加坡总统不能不给美国总统克林顿一点面子,所以对麦克西从轻发落:由鞭刑6下改为鞭刑4下,不可一世的美国人麦克西被打得哭爹喊娘,血肉模糊!这就是轰动世界的"麦克西事件"。这一事件促使新加坡媒体进行了调查。新加坡最权威的海峡时报所作的民意调查显示,新加坡90%的人认为应该继续维持鞭刑,79%的人认为对涂鸦行为应该施以鞭刑,认为对强奸犯应该处以鞭刑的人更是多达99%!但是持反对意见的人也大有人在,就连曾经担任过新加坡劳工阵线领袖的新加坡人戴维也认为:鞭刑制度是一种野蛮与荒谬的制度,它贬抑了个人尊严!新加坡所特有的鞭刑制度将何去何从,我们只有拭目以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