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1C是美国第一优先职业移民中的第三类移民。
EB-1C的全称为Employment-Based Immigration: First Preference (CategoryC),翻译过来就是以工作关系为基础的移民申请:第一优先(C类)。这是面向跨国公司经理/管理人员的移民申请,主要适用于为在美国和中国都有商业机构的跨国公司工作的行政主管、高级管理人员移民到美国,成为永久居民。 对于作为EB-1C绿卡的申请人的跨国公司(美国雇主)的要求 :雇主必须是跨国公司;雇主必须在美国境内外正常运营; 雇主必须在美国已经存在至少一年。 对于作为EB-1C移民申请的外籍受益人的调遣雇员(高级经理和行政主管)的要求,EB-1C所说的高管职位,是要有实际管理职能的。光是企业法人,老板或股东,但没有参与公司的日常管理,还不行。高管包括了高级执行官(executive officer)或高级经理(managerial officer)。办理这类移民有一定难度,您可以做个条件自测或者联系美移为您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