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1C移民签证的申请适用于符合L-1A非移民工作签证标准的跨国公司高级经理或行政主管。
需要注意,国内对于职位的认知和美国对于职位的评定不是完全一致的。“高级经理或行政主管”在美国移民法中具有特殊定义。对于所提供的职位是否满足该定义要求,需要对申请人进行详细的评估。除此之外,还需满足EB-1C移民签证的申请要求:作为申请人的美国境内公司,与美国境外公司之间必须合乎移民法规定的关联公司关系要求,包括:母子公司、办事处、合资公司、共同组织所有、姐妹公司以及附属公司。美国境内公司与境外公司均需拥有正常、持续、系统的运营状况。作为受益人的跨国公司高级经理或行政主管在提交EB-1C申请前三年内必须至少有一年在美国境外公司受雇担任高级经理或行政主管职位。受益人需要拥有必要、合理的资质以履行高管职能,但此项不要求受益人具备特定的教育、专业背景。关于此类移民项目,相比起EB3难度会大一些,但目前美国移民类别中EB1A,EB1C都没有排期,如果条件合适,能够尽早完成移民也会是不错的选择。更多移民资讯,欢迎咨询留求艺移民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