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一:绿卡转美国籍:
一、年满18周岁。
二、从提交申请至规划入籍期间都要居住在美国。
三、具备听说读写英文的能力,并且要了解美国的历史。不过如果出现以下几种情况,则不受语言要求:
1、由于身体残疾、精神疾病问题无法听说读写。
2、提交入籍申请时已经年满50周岁,且持绿卡在美国生活至少20年,或者提交入籍申请时已55周岁,且持绿卡在美国生活至少15年。
3、有良好的品德,且遵从美国宪法原则,没有参加过刑事犯罪活动,遵守国税局法律中的纳税条例,在美国没有被刑事拘禁180天,严格按照美国的婚姻法实行一夫一妻制。
4、获得绿卡后,已经在美国境内连续居住5年,且居住时间在2年半以上。如果是通过与美国公民结婚获得的绿卡,则需要在美国境内连续居住3年,居住时间要在1年半以上5、在连续居住期间,单次离境不能超过6个月,如果超6月未满1年,则被视为中断连续居住时间。情况二:自己是美国籍,如何帮家人申请美国身份?为了能够为父母申请绿卡,申请人必须是美国公民。这就意味着绿卡持有人不能为他们的父母申请绿卡。此外,通过公民入籍或在美国本土出生的子女必须年满21周岁才能为父母申请绿卡。在这点上,移民局意识到,所有家庭都不一样,现代父母关系有多种类型;如果一个美国公民来自一个混合家庭,他们可能可以为继父母申请绿卡。甚至在实际情况中,父子关系或母子关系不一定是血缘关系;所以被父母领养的21周岁以上的美国公民亦可以为他们的养母和养父申请绿卡。情况三:美国公民的未婚配偶如果两人还没有结婚,但是有比较固定的关系,其中一方是美国公民,那么,可以办理I-129F申请和K签证。更多移民资讯,欢迎咨询留求艺移民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