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是可以的。
根据中国香港入境处规定,获准来港就业、就读或根据「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优秀人才入境计划」或输入中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第二代计划来港的人士,其配偶及18周岁以下未婚受养的子女可申请受养人签证赴港居留。受养人可以享受以下两个福利:就读及医疗优惠。至于受养人能不能工作呢?亦存在“人性化”,没有任何法律说不可以,但却有官方文件委婉地说“未尝不可以“,但需事先取得入境处批准。受养人申请获批之后,入境处将会给申请人签发入境签证。受养人签证上的逗留期限一般视保证人的准许逗留期限而定。申请人可凭入境处签发的入境签证及其它所需资料前往内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逗留D签,然后入境香港激活签证,并预约办理香港居民身份证。主申请人向入境处递交申请时,需出示以下资料文件:●合理的关系证明(如出生医学证明,户口本等)●主申请人无任何不良入境记录及犯罪记录证明●主申请人能够把受养人在港的生活条件维持在基本水平以上且为其提供适当的居所的证明文件。受养人的逗留期限与其保证人的逗留期限挂钩,也就是说保证人在香港逗留多久,受养人就能在香港逗留多久,如果保证人签证到期要离港了,受养人也必须同时离港。来港就读人士(即香港留学的客户)的受养人一般会先获准来港逗留12个月,其后可逐年申请延长逗留期限直至七年后转为香港永久居民。更多移民资讯,欢迎咨询留求艺移民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