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入境处针对以综合计分制申请获批的优才续签规定为:“3+3+2”续签模式, 即首次获批3年,之后需要进行3年+2年的两次续签。
该模式适用于绝大多数优才计划的申请人。首次获批3年:在获得香港优才身份批准后,获得正式的批准信函。在接下来的6个月内,需入境香港并激活签证,然后办理为期3年的逗留签证。香港永居的计算时间将从激活签证的日期开始计算。第一次续签:在首个3年逗留期限届满前的四星期内向入境处提交申请延长逗留(也就是续签)。提供能够让入境处信任的证明文件,可获得另外三年的逗留签证。(证明文件不充分的时候,入境处可能会拒绝续签,或者只给1年的续签来考察后续发展)第二次续签:在第二个3年逗留期结束时,再次申请为期两年的逗留签证。在满足连续逗留满7年的条件后,可申请香港永久居留权,成为香港的永久居民。证明包括: ①已于香港定居生活的证明; ②对香港有所贡献,例如担任相当于学位程度、专家水平或高级的支薪职位,或于香港建立具合理规模的业务。优才续签的关键,就是证明申请人通常性居住在香港。关于通常性居住,香港入境处解释是:任何人如果是合法、自愿和以定居为目的而在香港居住(例如读书、工作或居留等) ,不论时间长短,他/她会被视为通常居住于香港。如果他/她只是暂时不在香港,仍会被视为是通常居住在香港。例如子女在香港读书、有商务交流,或在香港就业或创业、或每年有一定居住痕迹、或提供地址证明等都可以。更多移民资讯,欢迎咨询留求艺移民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