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1C是美国第一类优先类型中的C类,为跨国公司的高层而设,跨国公司在美成立一个新公司或收购当地一家公司为子公司,申请人以高管的身份申请移民。
根据要求,申请流程如下:咨询评估签署合约;成立美国公司并汇入投资款;递交L1-A申请,14天答复;取得签证登陆美国;托管经营三年;递交EB1-C移民申请;取得美国永久绿卡。项目的申请要求是这样的:
1、必须在美国和海外有两个公司,相互为母公司和子公司关系。
2、申请人必须在过去三年内在美国境外为海外母公司工作过一年以上,并且需要寻求为海外公司的美国子公司继续工作。申请人在境外和美国的子公司的职位必须是经理或高级主管(总裁,总经理,副总经理或相应的职务)。
3、申请人要移民美国是为了经营管理美国的公司而调派来美,由美国雇主向移民局提出申请,而美国的公司必须实际运行了一年以上。
4、海外公司和在美国的公司均需正常运作,并雇有合理的员工。更多移民资讯,欢迎咨询留求艺移民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