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I-140表是移民局为EB-1、EB-2、EB-3等职业类移民申请而设立的表。
在进行I-140表申请前,除EB-1A和NIW申请的移民申请人不需要美国雇主外,其余职业移民类别的申请人均需美国雇主同意为其提供永久居留权担保,并且可以为其提供有高水平技能和知识要求的工作机会。除此之外,移民申请人须满足与工作相关的教育、培训或经验要求。在I-140申请阶段,需要提交到移民局的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G-28表格,如果你的申请是由律师代理完成的,需要附上有律师签字的G-28表格;▶I-140表格;▶获得劳工部批准的劳工证原件(EB-1和NIW申请无需提供),劳工证必须在批准后的180天之内向移民局提交I-140职业移民资格申请,否则劳工证将会失效。▶可证明受益人符合申请职位教育要求的官方学术记录,如文凭和成绩单;▶前雇主的工作经验证明信,需提供雇主的名称、地址和职位,以及对受益人经验的描述,以表明受益人符合该职位的任何工作经验要求;▶申请人即雇主的联邦纳税申报表、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年度报告,以证明申请雇主有能力从优先日期开始向受益人支付所承诺的工资;▶$700的申请费支票。更多移民资讯,欢迎咨询留求艺移民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