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美国移民局会根据个人卓越成就证据来评估。
移民官应该审查申请人是否提交了足够证据,证明自己符合移民局规定当中之明确要求。为了满足 EB-1A 的法定要求,申请人需要提供以下两类证明中的一种:要么申请人曾经获得过一次重大国际性知名奖项(例如诺贝尔奖或普利策奖);要么,申请人符合移民法规定的十条标准中的三条。申请人必须满足一些初步的前提条件,证明自己在获得杰出人才绿卡后,将继续在美国从事其领域内的工作,并且给美国国家利益带来重大的贡献。如果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并且申请人还获得过国际性的大奖,那么他/她的 EB-1A 申请基本都能通过。十项标准主要有国家级别奖项,专业软著,学术论文,领导地位,媒体报道和专业协会等,不同申请人满足的条件并不一样,建议找专业的移民机构进行评估。更多移民资讯,欢迎咨询留求艺移民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