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入境加拿大来说,带多少都行,但是超过1万加元的等值现金需要在入境时如实申报。
身上的各种币种的现金加起来如果低于1万加元(等值)则不用申报。对从中国出境来说,原则上,如果携带大量外币现金出境(规定好像是5000美元以上),需要出示外汇携带证,只是现在这方面查得不严。根据加拿大海关规定,加拿大对携带现金入境并无上限,也无须缴费,只是超过一定额度需要申报。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和海关总署联合制定的《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每人出境携带人民币现金不能超过2万元,或外币现金不能超过等值5000美元,超出者应向外汇指定银行申领《携带证》,并向海关申报。对不如实向海关申报的旅客,海关将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如确认为走私行为,海关将没收其携带的全部货币;如确认为违规行为,海关将对旅客处以携带货币5%至20%数额的罚款。根据中国海关的要求,可以携带5000美元或者等值的外币,超过这个数额,需要办理《携带证》。加拿大海关允许的限额是1万加元。如果携带1万加元(或等值外币)以上现金或金融票据,不管是到达还是离开加拿大,都必须向CBSA申报。否则如被查获,这些钱财可能会被没收,并且会有罚款。金融票据包括股票、债券、银行汇票、支票和旅行支票。注意这里所说的现金和金融票据,不管是装在身上,还是放在行李中或车辆中,都是一样的。如果瞒报金额,可能会面临如下惩罚:
1、如果超额部分不多,海关官员经过审查后觉得可以原谅,警告当事人后放行,但当事人很可能进入海关的黑名单,每次过海关都要接受比普通人更严格的审查2、罚款,一般在200-300加币,而且必须用非携带的现金支付,比如信用卡(Master/Visa)等3、没收全部现金4、如果数额巨大,当事人甚至有可能面临刑事指控扩展资料如何办理外汇携带证1、准备好材料,包括护照、有效签证或签注、存款证明(利息清单或取款凭条)或相关购汇凭证。
2、出境人员持上述审核材料向存款银行或购汇银行申领《携带证》。
3、银行审核出境人员提供的材料无误后,向其核发《携带证》,并留存上述材料复印件5年备查。
4、海关凭此《携带证》放行。银行向出境人员核发《携带证》时,不得超过本行存款证明的金额或购汇金额,银行核发的《携带证》每张金额不得超过等值1万美元。
5、《携带证》应盖有“国家外汇管理局携带外汇出境核准章”或“银行携带外汇出境专用章”,并自签发之日起30天内一次使用有效,逾期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