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绿卡类别上的E51指的是第五优先类别下的E51子类别。
在移民法中,第五优先类别(EB-5)是指投资移民类别。E51子类别是指投资移民申请人在美国投资移民计划(Immigrant Investor Program,简称IIP)下的区域中心项目(Regional Center Program)。区域中心项目是由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批准的私人或公共机构,负责为投资移民申请人提供投资项目和创造就业机会。E51子类别的投资移民申请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向经批准的区域中心投资至少100万美元;或者在目标就业区(Targeted Employment Area,简称TEA)投资至少50万美元。
2. 投资的项目将直接或间接创造至少10个全职就业机会。满足条件的投资者及其家庭可以获得条件绿卡(Conditional Green Card),并在两年后申请去除条件,获得永久绿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