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旅游者应当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法律、中俄出入境管理条理及海关规定,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遵守外事纪律,集体前往,按期回国。
2、因团员个人原因被拒绝入境或出境,所需一切额外费用由本人自理,放弃旅游者费用不预退还。
3、出入境时携带的钱币、摄像机、高档照相机需据实申报。手机、传呼机、手提电脑等通讯器材不得携带出境。
4、禁止携带毒品、麻醉品、枪支弹药、文物、违反国家规定的出版物、稀有金属、未检疫的动植物及强止痛、依赖性药品出入境。
5、注意人身、交通、财物等安全问题,贵重物品、各种证件、货币由客人自己妥善保管。
6、在境外公共场所、旅游车内禁止吸烟、大声喧哗、随地乱仍垃圾,购物时请自觉排队,观看芭蕾、马戏、民族歌舞、艳舞等表演时,要求着装正规,着运动装者禁止入内。
7、俄方宾馆房间内不备牙具、拖鞋、香皂、手纸,房内无饮用开水,插座为圆头220伏,爱护宾馆设施,如有损坏或丢失由个人赔偿。
8、俄罗斯流通的货币为卢布,兑换率1:3(可根据季节上下浮动),俄罗斯所有商店都明码标价,不讲价。不要从陌生人处购买或兑换钱币,如有游客自己兑换,出现假币等情况,旅行社概不负责。旅游者可携带卢布4万以下,人民币6000元以下。入境时俄方海关要求如实填写申报单,各种货币实有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