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负责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类型多样,包括以下几类:首先,是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此外,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处理决定也在其列。对于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法院同样具有执行职责。此外,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有关规定作出的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裁定,也是可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在申请强制执行时,需要提交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中应包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址和联系电话等。人民法院出具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商事仲裁机构与劳动仲裁机构出具的裁决书、调解书;法院确认后的人民调解协议;公证处出具的具备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行政机关出具的某些可由法院执行的行政文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