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由本人提出申请;(二)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三)交验居民身份证(十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除外);(四)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五)采集指纹信息;(六)未满十六周岁申请人应由监护人陪同申请,需提交:本人户口簿或身份证、监护关系证明(如《出生医学证明》、载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公证书等)、监护人的身份证;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还应提交:被委托人身份证、监护人的身份证和委托书;(七)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请,由其户籍所在地受理机构受理。
现役军人的申请,由其所属部队驻地的受理机构受理。(八)已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原件。符合代办情形的,可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核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九)赴香港或者澳门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