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主和主播不是一类人噢,区分如下博主主要就是侧重于发布视频,通过视频的内容去表达自己的看法和观点,吸引更多的读者,从中获得一定的利润。
主播就是主要直播业务,经常都需要露脸,通过吸引观众的目光,当观众打赏之后主播就能获得利润。因此从理论方面来说,他们不是属于一类人,但有些共同的性质,都是属于个人的媒体。所以很明显不是一类人,但是他们有着共同的性质,他们都是属于自媒体工作者,博主主要侧重于输出文字性内容,来表达他们自己的一些观点和看法。而主播则是主要经营直播业务,经常会露脸,但是他们的共同点都是具有自媒体性质的个人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