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术的发展历史十分悠久,″六法论"是从中国古代魏晋时期玄学中发展出来的对古代绘画的品评理论,是中国绘画发展到一定程度而形成的。
“六法”最早出现在南朝齐谢赫的著作《古画品录》中。谢赫是中国南北朝时期的画家、绘画理论家,在中国画的实践和理论方面造诣颇深。宋代美术史家郭若虚说:“六法精论,万古不移”从南朝到现代,六法被运用着、充实着、发展着,从而成为中国古代美术理论最具稳定性、最有涵括力的原则之一。″六法论"它提出了一个初步完备的绘画体系框架,为之后美术理论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后人在品评中虽然有不同见解,但大体离不开六法的范围。谢赫的"六法论"是最具代表性的理论之一,它为后世评价作品提供了有力的理论依据。自六法论提出后,中国古代绘画进入了理论自觉的时期。后代画家始终把六法作为衡量绘画成败高下的标准。六法依次为:
①“气韵生动”或“气韵,生动是也”,是指作品中刻画的形象或作品整体具有一种生动的气度韵致,富于生命的活力。原为衡量画中人物形象,后扩至其他题材作品,乃至某一绘画形式因素。
②“骨法用笔”或“骨法,用笔是也”,其中“骨”为一比喻性概念,借指人内在性格的刚直、果断及所画人物的骨相所体现出的身份气质。谢赫的“骨法”也包涵了用笔所表现的骨力、力量美,它是传统绘画特有材料工具和民族风格所决定的美学原则。
③“应物象形”或“应物,象形是也”,指画家的描绘要与所反映的对象形似。将其置于气韵与骨法之后,表明南北朝时代对描绘对象真实性十分重视的同时又深刻地把握了艺术的外在表现与内在表现的关系 ,它的位置是很恰当的 。
④“随类赋彩”或“随类,赋彩是也”,是指着色,可以解释为色彩与所画之物象相似。
⑤“经营位置”或“经营,位置是也”。经营原意为营造、建筑、位置或指物象的地位或指安排配置的动作,因断句不同而使“位置”或为名词,或为动词,总之指构图和构思。
⑥“传移模写”或“传移,模写是也”,指临摹作品。传,移也,或解释为传授、流布、递送,模为摹仿。绘画上的传移流布,靠的是模写。模写的功能,一是可学习基本功,
二是可作为流传作品的手段,由于它并不等同于创作,故谢赫将其放于六法之末。关注《吴自强书画艺术》,看更多古今书画精彩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