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注意各招生院校对术科考试类型及成绩的要求。
艺术类术科考试类型分为“统考”“统考+校考”“统考合格”“校考”。填报本科艺术类“统考”“统考+校考”“统考合格”专业时,考生术科统考成绩必须达到省招委会或高校规定的相应类别及批次的术科录取分数线。
2. 广东省艺术类统考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在考生文化课成绩、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书法类按“文化课成绩×40%+术科统考成绩×2.5×60%”合成总分,广播电视编导按“文化课成绩×60%+术科统考成绩×2.5×40%”合成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投档。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务必了解相关招生政策,并分类别、分专业、分术科考试类型、分批次查阅艺术类院校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必要时可直接向招生院校咨询。
3. 艺术类考生要处理好跨类兼报的问题。艺术类考生不能在同一批次内既报艺术类院校专业组志愿又报普通类院校专业组志愿,只能选择一种填报。
4. 艺术类校考是指除音乐、美术、舞蹈、广播电视编导和书法术科省统考外的其它所有艺术专业的校考。报考艺术类校考的考生应在志愿表的“艺术类校考”栏目中填报相关院校及专业。
5. 音乐类考生在报考志愿时,要根据拟招生高校要求,并结合自身所具有的音乐术科成绩类别,在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选择与之对应的类型进行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