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只确保首年修读的一年级非本地研究生住宿,其余年级研究生住宿申请可能不获批准,尤其超出研究生课程正常学习期限的申请者,学生资源处将根据研究生宿舍规定的优先次序安排宿位。
2)除了提交住宿申请外,还需要提交《澳门大学研究生宿舍入住声明书》,确认提交后住宿申请后方生效。
3)申请者需按照指定的入宿日期亲自去“研究生宿舍”办理入住手续,如果在指定的入住日期后14日内办理入住手续,将视为自动放弃宿舍名额。
4)研究生宿舍收费按学期计算,当学期内任何一天入住或退宿,需支付该学期全部住宿费。
5)申请者首次入住后,只能入住单人房及套房一个学年,无论期间任何月份入住,都将于每年6月重新分配。
6)若申请时单人房及套房宿舍名额已满,后期有空置名额将临时开放给予学生申请。
7)每学期仅开放一次转房申请,具体开放日期以当年实际公布情况为准,转房申请期外的任何转房申请不予受理。
8)如果申请人数超过本校供应宿舍名额数,将以研究生宿舍积分制度或抽签分配宿舍。
9)套房仅限夫妻双方都是澳门大学注册研究生申请,如任何一方不再是澳门大学研究生,须同时搬离套房,继续保留研究生资格的其中一方将分配至任一双人间的空置床位。
10)若在成功申请后取消申请,必须在入住日期以前电邮至 :sao.pgh@um.edu.mo提出取消要求,否则将会影响退费。
11)所有研究生需于暑假期间搬离原宿舍,以便宿舍进行大新维修及深层清洁。
12)正式搬离研究生宿舍前,需至少提前72小时(3天)与管理部门预约搬离手续,否则将被征收500港币的行政费,成功预约后将收到管理部门发出的收据,需保存以作记录。
13)如未按时搬出宿舍,除住宿费外,将被要求交付延期费,直至相应手续(如:搬出手续、新学期住宿申请、暑期住宿申请)办好,罚金按房间类型140-400澳门币不等。
14)只有“在学”状态的学生才能住研究生宿舍,若学生“毕业”、“退学”、“休学”、“不在学”,必须搬出宿舍,管理部门会及时通知搬出日期和应办手续。
15)所有不在申请期内递交的申请都不予审理,申请者应密切关注电子公告栏,按时申请,严格遵守申请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