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
根据《中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校教[2017]27号)(以下称“转专业管理办法”),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具体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安排1、计划报送与公布。(4月13日前)各学院制定2023年度转专业工作方案,确定可接受转专业的专业名称、面向对象、接收计划、接收条件(包含但不限于学习能力、创新能力以及专业对身体条件的要求等),确定考核科目(含考试科目、面试科目等)、选拔方式方法等考核流程,面向全校公示。请于4月7日前登录“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完成接受学院转专业条件设置及审核工作。
2023年度转专业工作方案及接收计划纸质版签章后报学籍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