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达到本科毕业要求(毕业时间一年以内)。
2.三门主干课程考试成绩单科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
3. 完成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并通过答辩,最终成绩达到良好(含良好)75分以上。
4. 参加以下任意一种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注:英语专业本科学生需参加第二外语考试)。
(1)非英语专业学生参加2005年后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且成绩在425分(含425分)以上;(2)非英语专业学生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且笔试成绩合格;(3)参加各省学位办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4)参加我校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