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本人持个人亲笔签字的申请书报年级主任,年级主任核准并签署意见。
若确因故本人无法亲自办理而委托他人的,应提供个人亲笔签字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2、持上述规定的相关材料,由年级主任与学生本人(或委托人)一同到所在学院教务科办理,学院教务科根据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放《XXXX审批表》。
3、学生本人(或委托人)填写表中相关信息,并到表中指定相关部门签署意见。
4、学生本人(或委托人)将审批表及相关材料全部交给年级主任,年级主任负责将所有材料在规定的办理时间交至教务处学籍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