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名的方式: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设初赛(预赛)(以省、市、自治区作为赛区,军队院校为一个独立赛区)奖与决赛奖。
预赛和决赛都按照数学类专业(分A类与B类分开评)与非数学类专业分别评奖,设一、二、三等奖。预赛奖:各赛区分别评选,上报全国组委会审批。每个赛区的获奖总名额不超过总参赛人数的35%(其中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人数分别不超过赛区总参赛人数的8%、12%、15%)。决赛奖:决赛全国统一评奖。参加全国决赛的总人数一般为600人左右(其中数学类、非数学类学生各300名)。一般每个赛区参加决赛的名额不少于6 名(其中数学类3 名,非数学类3 名),由各赛区按照所分配的决赛名额自行拟定参加决赛的名单,一般在赛区初赛一等奖获得者中推选。决赛阶段的评奖等级按绝对分数评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