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公寓的物业叫做COMM ON-CH ARGES意思是公共收费,或者是业主共享公寓小区部分的开支收费。
不过和国内的制度相比较,美国公寓物业费的制度、收集与使用和国内有诸多不同。美国政府并不参与物业费的制度,政府关心的是国家的财政收入,因而只制定购买土地的税收标准,新盖的楼一般都有15-20年的减免税期。每一个造楼计划都必须得到政府的审核。开发商在消费者购楼时要附一本已得到政府批准的该公寓OFFERING PLAN。OFFERING PLAN就是公寓产品说明书,内容包括该公寓地点、结构、材料、单元图、保修期、买卖手续、地税减免计划、价格、物业费以及业主委员会选举法等等。OFFERING PLAN一经政府批准,开发商就不能改变其中的任何条例,如要改变,必须由律师书写更改报告(am endment)得到政府司法部门批准方可执行。对买房的消费者来说,OFFERING PLAN中的物业费是消费者购房的重要参数。因为买房的价格是一次性的,而物业费却是永久的。所以,为了吸引大家购房,开发商通常会尽可能将物业费制定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一般来说,开发商会根据水煤电的费率、员工薪资福利、设备维护保养等预算,来制定公寓一年的COMM ON CH ARGES是多少,然后再平均到每个单元每月要支付多少金额。物业费开支的每一项都有几页纸的详细说明,众所周知,美国的人工费用是很贵的。但一般来说,美国大部分公寓的人工开支只是占总物业费的三分之一。如果公寓的人工开支超出物业费的33%,消费者会思考它的合理性了。物业费的收取是物业管理公司最重要的工作之一,而且这也是质量管理公司的星级标准。通常在公寓的OFFERING PLAN中,已经把收物业费的方式、条例、法律责任都写得清清楚楚。纽约的公寓一开盘,就是说,从开发商卖出第一套单元开始,整个公寓的每个单元就必须支付物业费,没有售出的单元的物业费由开发商支付,一分钱也不能少。物业费一般都是按月收的。管理公司在每个月的下旬向业主寄发管理费账单。在美国也有向业主收一年物业费的情况。月月收物业费,从财务与管理两个方面都符合业主利益。它是避免管理公司与业主之间法律纠纷的一项重要规则。在美国,开发商制定的物业费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公寓OFFERING PLAN从政府批准日开始,一般有效期为一年或两年,以后可以根据公寓实际的运行情况,由业主委员会来进行一些调整,业主委员会重要的任务是监督管理公司,帮助业主省钱理财。出现新合同制定的变更的情况,预算中的第6条——合同服务与易耗品,就发挥作用了。合同服务是指开发商与其他公司签订的服务合同,例如电梯、中央冷暖等一些重大设备的维修保养,这些合同费不一定合理,业主委员会有权重新寻找多家专业公司,进行比价,签署新的合同。在美国也有很多人怕买公寓,因为物业费年年涨,美国管理混乱的公寓也很多,《纽约时报》等地方报刊及华文报纸就经常刊登开发商、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冲突的故事。比如2006年1月8日,纽约三大华文报纸刊登,中华大厦120名业主在大会上狂轰管理公司与业主委员会主席,要求业主委员会主席下台,理由是年终的财务报告的支出费用不清。这些混乱的故事并不是管理制度问题,其中99%是管理公司与业主委员会执行人的素质问题。从这个角度说,业主要积极参与物业管理十分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