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出境、入境的人员及其行乎物品、交通运输工具及其载运的货物实施边防检查。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出境、人境的交通运输工具进行监护。
3. 对口岸的限定区域进行警戒,维护出境、入境秩序。
4. 执行主管机关赋予的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任务。
5. 对出境人境人员及其证件、行李物品、出境入境交通运输工具及其载运的货物进行检查。
6. 对出境人境交通运输工具实施监护和管理。
7. 对口岸限定区域进行警戒,维护出人境秩序。
8. 办理船员登陆、住宿、上下外轮和搭靠外轮手续。
9. 扣留、收缴护照、证件。
10. 扣留、收缴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物品。
11. 不准一些特定情形的人员入境、出境或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