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方法有两种:居民办理。
需要凭本人户口和身份证,到当地的村委会或村政府开具无违法犯罪前科、劣迹证明;向户籍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并确认;派出所受理后通过调查核实3个工作日予以答复,无违法犯罪记录的出具相关证明,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不予出具。在校师生办理。因出国(境)公证、就职、申请教师资格证等原因,如需办理无犯罪证明,可先确认档案是否在学校,然后到校保卫处办公室申请,并领取无犯罪证明(存根)和《无犯罪证明》表格,填写个人信息,并将存根联及时交保卫处;持《无犯罪证明》至所在单位、院(系),由主管人填写证明内容,主管人签名后须加盖所在单位、院(系)党委公章,然后到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领取公证表格;将填写好的《无犯罪证明》送至保卫处审核,确认无误后由保卫处填写并盖章;持校保卫处审核并盖章的表格至派出所审核并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