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上级团组织同意,并经团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应到人数之内:(1) 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
的。
(2) 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
(3) 虽未受到留团察看以上团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 (4) 因健康原因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5) 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除此以外的团员,都应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列。
团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计入应到会人数希望能解答下
团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上级团组织同意,并经团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应到人数之内:(1) 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
的。
(2) 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
(3) 虽未受到留团察看以上团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 (4) 因健康原因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5) 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除此以外的团员,都应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