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自己档案当前所在的位置,一般在单位或某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联系转入单位或人才市场,确认所需材料,一般为上述所需原材料。
3. 携带材料到转入单位或人才市场报到,办理调档函。
4. 携带调档函到原单位或人才市场申请档案转出。
5. 如有需要,可办理相应人事关系转移。到接收地人才服务中心开具《人事关系及档案接受函》,并加盖公章。
2. 到调出地人才服务中心综合事务办公室,凭《接受函》填写一式两份《商调人员情况登记表》。
3. 到调出地人才服务中心人事档案办公室,凭《接受函》查阅人事关系计算机资料,确认在案后缴纳所欠的人事代理费用,以20元/月累计;交清后在两份《登记表》主管部门意见栏加盖公章。
4. 人事档案办公室随即将你的档案袋调送到综合事务办公室。
5. 到原就职单位,在两份《登记表》调出单位意见栏加盖公章。
6. 凭《接受函》和两份《登记表》到综合事务办公室开具介绍信,此时工作人员会问你自带还是邮寄,如果自带,则会将档案袋连同介绍信用封条封好,并在封条处加盖十几个公章,办公室同时保留一份《登记表》,另一份由你带走。
7. 将密封好的档案袋妥善地移送到接受地人才服务中心,并在《登记表》上加盖调入地主管部门意见栏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