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具体时间节点看,李鸿章兴办洋务运动还是先于署理外交事务的。
同治二年(1863年)正月,兼署五口通商大臣。奏设外国语言文学学馆于上海,是其创办洋务之始。
1865年后,李鸿章在署理两江总督任上,先后创建、督办了江南制造局、轮船招商局等等一系列实业机构。李鸿章在创办洋务、实业的过程中,一直少不了要处理一些对外交涉事项。李鸿章参与署理的重大且明确的外交事件是,同治十年(1871年)七月二十九日,在办理完天津教案后不久,李鸿章代表中国与日本签订了《中日修好条规》。这应该是李鸿章涉足外交事务的起点。此后,李鸿章还分别于同治十三年(1874年)与秘鲁签订了《中秘通商条约》;1876年(光绪二年)与英国签订了《中英烟台条约》;以及1895年与日本签订了臭名昭著的《马关条约》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