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程如下:根据今年4月1日实施的公安部令111号《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为解决一些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业务,导致驾驶证被注销的问题。
新部令规定,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可以向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延期办理。延期申请可以由驾驶人本人申请,也可以由他人代为申请。申请时需要填写申请表,提交驾驶人的身份证明、驾驶证和延期事由证明。延期事由证明文件是申请人服兵役、出国(境)的证明文件,文件应当能够反映申请人在服兵役、出国(境)期间无法换证或者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自驾驶证有效期截止日期或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记分周期结束日期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