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地定点医院生育到定点医院医保办备案,参保对象生育之前,持本人社会保障卡、生殖保健服务证或生育证、结婚证、孕产妇保健手册生育津贴的领取备案时有社会保障卡的,生育津贴将于出院结账后的下一个月30号开始逐月发放至您的金融社保卡中。
备案时只有临时社保卡的,生育津贴将于出院结账后的下一个月30号开始发放,生育津贴逐月发放至银行卡中,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到银行领取。
二、异地医院生育到合肥市医保中心备案,参保对象生育之前,持本人社会保障卡、生殖保健服务证或生育证、结婚证、孕产妇保健手册,产前检查和生育住院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对象先行垫付。生育津贴的领取生育出院结账后的4个月内携带《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及表中要求的材料到合肥市医保中心申报生育保险待遇。产前检查和生育住院医疗费用将于申报后的下一个月30号发放;生育津贴将于申报后的下一个月30号开始逐月发放;备案时有社会保障卡的,上述生育待遇发放至您的金融社保卡中。备案时只有临时社保卡的,上述生育待遇发放至相关银行,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到银行领取。选择肥东、肥西、长丰、庐江、巢湖生育的,属于异地医院生育。出国、赴港、澳、台地区生育的,不属于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保健需要,不能办理备案。注意:
1. 在定点医院生育且备案的参保对象无需再到医保中心办理备案,生育津贴也无需再到医保中心申报;2.不管是定点医院生育还是异地生育,都需备案成功之后才能报销产前检查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