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未满18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由本人或者父母或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18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满18周岁,由父母或者监护人陪同,携带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填写申请报告。已满18周岁,携带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填写申请报名到街道或单位开具证明,如果是学生就到学校开局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部门申请更名填写申请报告表格,需要加盖户籍专用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到县级户籍部门签字。
公安局对公民姓名管理有哪些规定希望能解答下
1.如果未满18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由本人或者父母或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18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满18周岁,由父母或者监护人陪同,携带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填写申请报告。已满18周岁,携带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填写申请报名到街道或单位开具证明,如果是学生就到学校开局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部门申请更名填写申请报告表格,需要加盖户籍专用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到县级户籍部门签字。
公安部2007年6月出台了《姓名登记条例(初稿)》,《条例》规定,公民只能登记一个姓名,姓名登记应当使用规范的汉字和少数民族文字等;对变更姓名也有规定,改名一生只有一次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