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中国政府正式成立石油工业部,全面负责中国石油、天然气资源的勘探和开发工作。
1955年7月,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决定,在石油管理总局的基础上成立石油工业部,首任部长李聚奎。
1988年6月,石油工业部撤销。
1955年7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定撤销燃料工业部,分别成立煤炭工业部、石油工业部、化学工业部。石油工业部是在石油管理总局的基础上成立的。
1970年6月22日,煤炭工业部、石油工业部、化学工业部合并,组成燃料化学工业部(简称燃化部)。
1978年3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撤销石油化学工业部,分别设立化学工业部和石油工业部。
1988年6月,国务院机构改革,撤销石油工业部,成立能源部,原石油部的政府职能移交能源部,并在原石油工业部的基础上组建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