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护照和因公赴港澳通行证照领取及归还如下: 1.凭借国际机票在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制证中心领取因公护照和因公赴港澳通行证。
2.部分行程紧张的团组凭借国际机票在制证中心开具《护照领取凭证》后,可直接在自治区外事办公室驻京签证处领取护照。 3.领取证照时,请认真核对个人信息、出访国家或地区、出访天数等信息。 4.完成任务回国七日内须将所持因公护照或因公赴港澳通行证交回保管单位。逾期不交或拒不上交者,将吊销其证照,并在两年内停止受理其本人因公出国(境)事项。 因公普通护照(紫色的), 一般发给国家派出的研究生、留学生、访问学者和工程技术人员等, 这种护照由外交部或地方外办颁发。 另一种是因私普通护照(枣红色的),由国家公安部或公安部授权的各地公安机关颁发给因私事前往外国或旅游居住在国外的本国侨民使用的护照。 因公护照和因私护照统称为普通护照。普通护照是指发给一般公民(即平民百姓)使用的护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