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农业大学(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涉及专业:表演:山东、安徽、浙江录取原则:若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若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考生在政治思想、体检、表演专业省统考成绩和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要求的基础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根据表演专业分省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折合成百分制的表演专业省统考成绩和折合成百分制后的文化课考试成绩1:1合成的综合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若考生综合分相同,则按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湘南学院(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涉及专业:音乐学(师范)、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美术学(师范)、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录取原则:3,上海理工大学 (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涉及专业: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包装设计5个本科专业。招生省份(市)为: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录取规则:
1. 报考上海理工大学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均采用当地省级美术类(或相关)专业统考成绩,我校不另行单独组织美术类专业考试。有关专业统考事宜请以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信息为准。
2. 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均应达到2023年当地报考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资格线以上。
3. 所在批次(科类)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市,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 所在批次 (科类)采用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市,以合成总分为录取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计算公式如下:综合成总分=(专业统考满分÷高考文化满分)x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专业统考成绩,其中:(1)专业统考满分及高考文化满分依据各省份实际情况。若当地省级招办另有规定,以当地省级招办规定为准。(2)对于合成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按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的高低决定取舍。
4,山东科技大学(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涉及专业:录取原则:1按照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2. 山东省美术类专业、音乐学专业的考生,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遵循考生志愿,关联专业合格成绩,根据综合分数按招生计划1:1投档,我校对于进档考生进行审核录取。
3. 外省的美术类考生,使用生源省份美术统考成绩,考生进档后,我校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美术类统考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若美术类统考成绩相同,依次按照考生投档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