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14时,「国内首例单身女性冻卵案」在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进行一审第二次开庭。
原告徐枣枣、被告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生殖医学科主任和代理人到庭。庭审历经2个多小时,未当庭宣判。
30岁这一年,2018年,徐枣枣去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咨询冻卵事宜,通过相关检查确认,她身体正常、卵子健康。当她告知医生自己并未结婚时,医生表示「国家有相关规定,单身女性不能冻卵。」随后,医院依据《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相关规定,婉拒了她的请求。现行的原卫生部2003年修订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规定,「禁止给不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和条例规定的夫妇和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这意味着在国内,未婚女性使用辅助生殖技术(包括冻卵手术在内)不在允许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