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平”一词,最早源于战国时燕国置右北平郡。
西汉时北平属广阳国,东汉复为广阳郡,均与右北平隔着渔阳郡。《史记·李将军列传》有“(李)广居右北平”。 西晋时,右北平郡改称北平郡,辖地不变,这是北平历史上第一次出现在行政地区名中。 唐时北平郡改平州,公元714年—公元743年北平为幽州治所,辖大约今天平津两市,置范阳节度使。至此“北平”第一次消失。 明朝洪武元年,即1368年9月12日,大都更名为北平府,取“北方安宁平定”之意,北平又一次成为北平的名称。后明成祖朱棣迁都,作为明朝的都城于明朝永乐十九年(1421年)改名为北平,与南京对应,形成“南京北平十三司”,此为今名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