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如科室报名参加规培的人员较多,遵循下述原则外派:入本院参加工作时间在前者优先派出;入本院参加工作时间相同时,以年龄大者优先外派。
上述条件均相同时,科室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当的方式确定最终外派规培人员。
三、每年外派规培人员名单需在科教部规定时间内提报,逾期不报的科室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外出规培,由此而影响科室人员职称晋升由科室及个人自行负责。
四、科室每年度应根据工作量合理配置人员,一旦同意外派规培人员,由此造成人员紧张,科室运转困难等情况不得向医院提出人员申请。
五、审批程序:个人填写申请表后请科主任签字后上报科教部,科教部汇总后报分管领导,最后经院办公会审核通过最终名单。
六、外派规培人员需通过规培医院组织的笔试和面试考试。如当年报名未考录者,原则上再给予一次报名机会。但必须重新申请,科室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决定是否外派参加考试。
七、规培人员外派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培训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培训单位统一管理及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培训和工作任务,不得从事与培训身份不符的活动。八、规培人员外派期间,个人发生人身或财产损失,或引起医疗纠纷、差错或造成医疗事故,医院不承担法律责任。九、规培人员外派期间工资及社会保险金按照相关规定由医院进行发放及缴纳,不享受科室核算绩效、餐费补助、交通补助及医院发放的其他补贴。十、所有外派规培人员必须在培训时限(三年内)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未取得合格证者医院不再安排其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十一、规培人员培训期(三年)满必须返院上班,不得以任何理由延长时间或滞留不归。否则,按医院管理办法执行。十二、规培人员返院上班,须履行10年服务期(服务期自返院工作之日起开始计算),10年内调离医院或辞职者,除退回培训期间由医院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工资等所有费用)外,并交纳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剩余服务期的时间计算,剩余服务期每一年赔偿医院人民币贰万元整,以此类推。十三、规培期内调离医院或辞职者,除退回培训期间由医院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工资等所有费用)外,并交纳违约金贰拾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