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志愿填报:符合条件且具备报考意向的学生,在省中招系统填报提前批“圆梦计划”志愿和其他批次学校志愿。
2.招生录取:对中考成绩在全校前列且接近县(市、区)一中统招计划录取资格线的学生,由市中考办根据考生志愿,通过省中招系统择优录取,原则上1校只录取1名学生。录取后,学生在省中招系统上填报的其他批次学校志愿一律失效,凡被“圆梦计划”录取的学生,不得退档或转录;经审核不符合“圆梦计划”条件的学生,按照其填报的其他批次学校志愿参与录取。
3. 录取通知书:“圆梦计划”录取学生发放统一印制的录取通知书。学生可通过报名号登录省中招系统查询录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