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备案:停车设施经营单位应在经营前15日内到所在区停车管理部门申请备案。
2. 换发备案:停车设施经营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向区停车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提交备案证明换发申请表和发生变化的备案申请材料。
3. 变更备案:停车设施发生变更或者经营单位发生变更,应在发生变更后的10日内向区停车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提交备案证明变更申请表和发生变化的备案申请材料。
4. 取消备案:经营单位应在停止经营活动前30日向区停车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提交备案证明取消申请表和处理方案。
5. 申请人提出的申请符合申请条件,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法定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