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相关证明文件,前往前往定居地的县(市)、地级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
(一)填写《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申请表》;(二)提交要求加入中国国籍的书面申请;(三)提交相应证明:(1)外国护照复印件;(2)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复印件;(3)如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所生的子女,须提供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相关证明。
(4)受理机关认为与申请国籍有关的其他材料。 第七条 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
一、中国人的近亲属;二、定居在中国的;三、有其它正当理由。孩子的父亲或者母亲,只要拥有中国国籍,就具备了加入中国国籍的基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