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航机场开通“军人依法优先”通道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享受优先待遇的对象为持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证》、《文职干部证》、《义务兵证》、《士官证》、《文职人员证》、《职工证》、《离休干部荣誉证》、《军官退休证》、《文职干部退休证》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官证》、《文职干部证》、《义务兵证》、《士官证》、《文职人员证》、《职工证》、《离休干部荣誉证》、《警官退休证》、《文职干部退休证》及军校《学员证》有效证件的军人及随行家属(含军人本人三人以内),其在民航机场乘坐国内航空公司的境内航班时将可享受“军人依法优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