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撤销了的,就一定不会计入档案。
大学里受记过处分,对公务员政审会有影响。 公务员政审即公务员政治审查主要强调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公务员政审是在体检合格之后进行的,目前政审有两种方式,分别是面审和函审。 考核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记过处分是出自2007年6月1日颁布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他是指对有过错的行政机关公务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不同程度的处罚。处罚的种类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每种处罚都有其对应的处罚时间,这些都有相关的具条例规定。任免机关必须按照一定的处罚条例对违规人员进行调查和处理。我们在生活中容易混淆记过与记大过这两个处分,其实他们是不同的,记大过比记过更严重。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记过处分属于教育处分 ,指学生因严重违反校规校纪、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或违反法律法规给予的一种处分,一般是半年期限。受到记过处分学生,处分记录在学生的个人档案中。期满之前写出申请解除记过处分,申请取消。学校会根据学生的日常表现给于取消或开除学籍的决定。记过处分原则上不撤出档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对犯有错误的学生,学校可以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处分分为下列六种;(1)警告。
(2)严重警告。
(3)记过。
(4)留校察看。
(5)勒令退学。
(6)开除学籍。留校察看以一年为期。受到记过处分的学生,半年内有显著进步的可解记过处分;经教育不改的可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记过处分原则上不撤出档案。由此可见,法律、法规授予了高校某些对学生处分的权力,所以说,在法律、法规授权范围内高校对学生的处罚属于行政处罚,因为它符合行政处罚的法律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