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学校是,经过法律受权,而产生的新兴学校。
1、其设立必须经过教师或其它人员拟具学校经营理念向地方学区提出申请,经学区核转州教育厅核定之。
2、经教育厅「特许」后,多数会由申请人组成自治团体,独立经营学校。
3、经核准之特许学校像其它公立学校一样,必须接受所有的学生,不得有任何的限制。
4、所需经费,也依据学生人数的多少,由政府从整体的,教育经费中支出。
5、如果其它公立学校,学生转学到特许学校,原学校的学生,单位经费也同时转拨到新就读的学校,如从私立学校,转学而来,则由政府拨给增加学生,所需的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