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公立高中仅限非京籍“九类人”可报考,其他非京籍学生不能上北京公立高中。
非京籍“九类人”指的是:由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属“原北京下乡知青子女”的考生;由区台办认定的属“台胞子女”的考生;有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开具介绍信和“博 士后研究人员进站批准函”(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人员子女证明的考生;由人民解放军相关政治部门认定的属“随军子女”的考生;有市人力社保部门签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人员子女的考生;父(或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户籍的考生;由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认定的属“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子女”中的非农业户籍考生。由首钢矿业公司认定的属“职工子女”中河北省户籍的考生,可以报名并报考从石景山区招生的普通高中和首钢高级技工学校。由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北京分公司认定的属“化六建北京分公司子女”中的非本市户籍的考生,可以报名并报考通州区普通高中及其他规定可报考的学校。
2、北京私立高中招生不限户籍,非京籍学生可以就读,但是仅限非京籍“九类人”可以通过中考志愿填报的方式报考北京私立高中,将来可以参加北京高考,其他非京籍上北京私立高中需要参加学校的自主招生考试入学,没有北京高中学籍,将来需要回到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