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低保户、特困户、扶贫户、低收入对象和因病致贫人员)先向各乡镇领取医疗救助申请表,然后填写表格。
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申请表;2、报销结算清单原件或复印件;3、患者户口、身份证和社保卡复印件(申请表户主不是患者,是其他亲属的,要同时提供申请表户主户口、身份证复印件);4、患者或者申请表户主社保卡;5、因病致贫人员要同时提供授权书;6、低收入家庭人员要同时提供低收入证明复印件。
7、乡政府对个人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低收入对象和因病致贫人员(低保特困户无须公示)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乡政府在最终符合城乡医疗救助条件的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上报市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