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培养博士和正常报考博士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招生渠道:正常报考博士是通过学校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来选拔博士生;而联合培养博士是通过学校间、教育机构间等合作形式,共同选拔并培养博士生。
2. 学位授予:正常报考博士学位由单独的学校授予;联合培养博士学位由联合培养协议中规定的学校共同授予。
3. 培养方式:正常报考博士主要在一个学校内完成全部的学术研究和培养要求;联合培养博士需要在不同的学校或研究机构之间完成一定的学习和研究任务,并按照联合培养协议的安排在各个学校或机构中进行研究。
4. 学术资源:正常报考博士的学术资源主要来自单个学校的教师和研究机构;联合培养博士可以充分利用两个或多个合作学校的教师和研究机构的学术资源,拓宽研究领域和深化学术合作。
5. 学术交流:正常报考博士主要在一个学校内与同学、导师进行学术交流;联合培养博士可以在多个学校或研究机构之间进行学术交流,拓宽研究视野和学术合作机会。总的来说,联合培养博士与正常报考博士在招生渠道、学位授予、培养方式、学术资源和学术交流等方面存在差异,联合培养博士更注重学校间的合作和资源共享,有助于拓宽研究领域和深化学术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