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颁发人员不同外交护照:一国政府依法颁发给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及高级官员、外交代表、领事官员等人从事外交活动使用的护照。
公务护照:颁发给中国各级政府部门副县、处级(含)以上公务员、中国派驻国外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和驻联合国组织系统及其专门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等。普通护照:护照是一个国家的公民出入本国国境和到国外旅行或居留时, 由本国发给的一种证明该公民国籍和身份的合法证件。
2、样式不同外交护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护照的封皮为大红色,俗称“红皮护照”有32页普通型和96页加厚型两种版本。除“注意事项”使用中文说明外,护照内的各项目内容均用中文和英文书就。护照封面中央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的烫金图案,上方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相对应的英文烫金文字,下方印有“外交护照”及其相对应的英文字。公务护照:护照封面颜色多种多样,但一般都印有“公务护照”字样的明显标识。普通护照:封皮是褐色底、金字,正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国徽上方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下方印有“护照”,没有外文标注。内页首页是关照语及护照名称,以中法英三国文字书写。次页记载个人资料,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出生地点、偕行儿童等项目。再次页有照片粘贴处、持照人签名、效期(固定为五年)、发照机关及签章与日期。这些资料也都有法文与英文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