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师声明书在大陆接收有以下几种渠道:
1. 递交至大陆法院:如果涉及到大陆法院的案件,香港律师可以将声明书递交至相关的大陆法院,并按照法院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
2. 在大陆律师的协助下递交:香港律师可以委托大陆律师代为递交声明书,大陆律师将会与相关的法院沟通并完成递交手续。
3. 通过邮寄或传真等方式递交:如果没有涉及到具体的法院诉讼,香港律师可以将声明书通过邮寄或传真等方式直接寄送给相关的大陆当事人或相关机构。需要注意的是,在涉及跨境法律事务时,最好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操作指导,以确保声明书的有效递交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