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学生去衡水上学,学籍的办理方式如下:学生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学籍转接申请,转入学校依据转出学校所出具的学籍档案转移证明为学生办理转学手续。
学生本人及监护人凭有效证明材料向转入学校申请办理转学手续。转入学校依据转出学校所出具的学籍档案转移证明、学生本人及监护人申请、有效证明材料为其办理转学手续。因学生或监护人的原因,一学期内累计三次以上不符合转学条件的,转出学校依据转出原因和转入学校提出的拟转出理由,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准后,方可同意转出。需要注意的是,学籍异动包括升学、转学、休学、复学等情况,学生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学校要求办理手续,否则可能会影响到后续的升学和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