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可以说的国内大学里面校风最民主开明的。不仅可以转专业。如果你好学,还可以申请双专业、双学位、辅修专业。转专业的要求很低的,我给你贴出《深圳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转专业的规定吧:第六章转专业与转学第三十五条学生应在被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允许转专业。(一)经学校考核认可,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二)学生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三)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四)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建议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经学生本人同意。第三十六条根据招生有关规定,按体育类、艺术类等单独术科考试录取的学生,不得跨类转专业。第三十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考虑转专业:(一)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二)在休学、保留学籍和保留入学资格期间的学生;(三)本科三年级及(含三年级)以上者;(四)在校期间受到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者;(五)已达到退学程度的学生;(六)已有一次转专业记录者。第三十八条学生转专业工作于每学年第二学期进行。转专业办理程序及管理见《深圳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转专业学生须达到转入学院相应年级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方能取得毕业资格。第三十九条每学年各专业转出的学生数一般不超过该专业总人数10%;学校已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不得再申请转回原专业。第四十条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如患病或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者,须本人申请,本校和拟转入学校同意,并经主管行政部门批准,可予转学。第四十一条学生转学,经两校同意,由转出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7a64e78988e69d8331333332626161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以办理转学手续;跨省转学者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校所在地的公安部门。第四十二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一)入学未满一学期;(二)在休学、保留学籍和保留入学资格期间; (三)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或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学校;(四)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五)已达到退学程度的学生;(六)其他无正当理由。